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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丝路人才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企业名称权属及维权结果的通报
发表日期:2026-08-04编辑:丝路人才集团

关于丝路人才服务集团股份公司
企业名称权属及维权结果的通报

 

为进一步厘清我单位企业名称权属边界,明确“丝路”核心字号在商业服务业领域的合法归属,防范市场主体混淆误导,切实保障广大客户及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,我单位通报如下:

一、企业设立背景与字号权属基础

我单位成立于2012年,自2022年5月24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,依法更名为丝路人才服务集团股份公司。我单位系国内商业服务业领域内,唯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登记、合法使用“丝路”核心字号的市场主体,亦是该领域最早登记并持续使用该字号的企业,依法享有在先登记、在先使用的合法权益。经长期市场化运营,“丝路”字号已形成稳定的行业认知、品牌辨识度与良好市场商誉,相关字号权益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全面保护。

二、名称争议及市场混淆情况说明

近期,我单位发现市场存在其他主体,其企业名称与我单位核心字号高度重合,且经营范围与我单位主营业务高度相近,易造成市场主体混淆、公众认知偏差,对我单位品牌运营及市场秩序造成一定影响。该主体无相关商标权属及我单位授权证明,其同名近似登记及同类经营行为引发本次名称权属争议。

三、全程依法依规开展漫长维权处置工作

争议发现后,我单位第一时间启动维权工作。按照企业名称争议处置相关规定正式启动行政裁决维权流程,提交完整权属佐证材料,配合相关部门核查与调解。经多轮合规处置与沟通协调,涉争主体已完成企业注销,争议顺利办结,相关注销信息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核验。

四、权属认知与合规经营提示

本次争议处置有效维护了我单位“丝路”核心字号在商业服务业领域的合法权益,杜绝了行业商誉攀附、市场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。我单位特此郑重提示:“丝路”是我单位长期深耕行业、独家使用的全国性核心字号。未经我单位书面正式授权,任何主体不得擅自使用、近似套用该核心字号,不得搭配人才服务同类行业范围开展登记、经营、宣传、招商等活动,不得实施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
广大客户、合作伙伴可通过我单位官方网站(www.sro.group)及官方客服渠道,核验我单位及直属分支机构的正规资质与备案信息,审慎甄别市场仿冒主体,规避合作风险。我单位将持续坚守品牌底线,维护良好的品牌形象与行业口碑。

附件:丝路人才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字号权属及维权佐证材料
 



            丝路人才服务集团股份公司
     2026年8月4日

 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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